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从仁镇, 深圳市游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湖北诺娃帕斯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714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诺娃帕斯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从仁镇: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游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诺娃帕斯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从仁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71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