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巧云,祝松林,周春霞,,李祥顺,祝志勇,胡芳,刘建国, 武汉市志坤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鑫丰格商贸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鄂01民再98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武汉市志坤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巧云、祝松林、周春霞与被申请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原审被告武汉鑫丰格商贸有限公司、武汉市志坤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李祥顺、祝志勇、胡芳、刘建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民再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生效。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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