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巧云,祝松林,周春霞,,李祥顺,祝志勇,胡芳,刘建国, 武汉市志坤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鑫丰格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 ,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民再9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市志坤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巧云、祝松林、周春霞与被申请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原审被告武汉鑫丰格商贸有限公司、武汉市志坤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李祥顺、祝志勇、胡芳、刘建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民再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生效。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