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红霞,游合理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5民初534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游合理:本院受理原告程红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15民初5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游合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程红霞返还7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75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