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华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晨鹏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华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晨鹏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诉上海华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你应当于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3月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