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旭, 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13民初13218号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旭: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旭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132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旭于2019年5月7日签订的《汽车营运服务合同》于2021年7月19日解除;二、被告张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服务费2180元;三、被告张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违约金2700元;四、驳回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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