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伍玉松,陈绪源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渝0154民初844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街办红春社区居委会一组陈绪源(xxxxxxxxxxxxxxxxxx):原告伍玉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84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0000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3.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差旅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点30分在本院大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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