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颜昌礼,朱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2民初509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峰:本院受理原告颜昌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2民初50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