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永康,周金梅,袁明贵,郎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支公司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安徽快马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郎松(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贵州省兴义市威舍镇发哈村一组):安徽快马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注册地重庆市沙坪坝区下中渡口130号6号楼第四层1-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60TF7K5R):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诉被告汪永康、周金梅、袁明贵、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郎松、安徽快马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8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原葛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