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海安盛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安盛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海安盛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