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强,罗莉,吕强,章懿,廖洪昌,朱群玉,张霞,陈思京,常彪,何时平,马贵兵,张俊,李艳君,胡泽明,刘志慧,蔡蓓,祝波,刘璐漪,张维,温华锋,江春兰,李天志,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武汉分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4505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强、罗莉、吕强、章懿、廖洪昌、朱群玉、张霞、陈思京、常彪、何时平、马贵兵、张俊、李艳君、胡泽明、刘志慧、蔡蓓、祝波、刘璐漪、张维、温华锋、江春兰、李天志: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武汉分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二十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4505号、4521号、4525号、4529号、4531号、4536号、4538号、4539号、4542号、4544号、4547号、5149号、5164号、5180号、5203号、5195号、5192号、5207号、5156号、5142号、5185号、5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