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峰泽,姜兴龙,张馨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吉0202民初402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兴龙、张馨元:本院受理原告金峰泽与被告姜兴龙、张馨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吉0202民初4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