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汤徐敏,唐落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醴陵市人民法院
内容
唐落:本院受理原告汤徐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定期于2022年2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刊登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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