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莎莎,胡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5民初372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帅:本院受理原告李莎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目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5民初3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