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翟雪琴,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新郑市龙湖镇新如家酒店中央公园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郑市龙湖镇新如家酒店中央公园店、翟雪琴:本院受理原告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新郑市龙湖镇新如家酒店中央公园店、被告翟雪琴、被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第3052162号、第3052163号、第531690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三立即删除、屏蔽、断开被告一、被告二在“大众点评网”上的侵权链接,并提供两被告自开业至线上取证时的所有线上订房销售数据;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4.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及律师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本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