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有权,第三人-武汉市德永晟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市和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鄂0111民初6422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市和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罗有权与被告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和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武汉市德永晟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鄂0111民初6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