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黎明,宋平,陈金由,王星,第三人-, 潜江市汇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潜江市银联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潜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黎明、陈金由、王星:本院受理原告潜江市汇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潜江市银联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黎明、宋平、陈金由、王星及第三人湖北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