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随州市中元织业有限公司,冯巧琳, 佳联易购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303民初771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巧琳、佳联易购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随州市中元织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303民初771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