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柯瓦斯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繁昌惠民医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10民初2265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繁昌惠民医院:本院受理上海柯瓦斯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繁昌惠民医院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沪0110民初226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繁昌惠民医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柯瓦斯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费21,7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42.50元,公告费500元,合计842.50元,由被告繁昌惠民医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