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绍玉,胥克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35民初308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市云阳县鱼泉镇燕子路33号胥克全:本院受理付绍玉诉被告胥克全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5民初30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付绍玉的离婚诉讼请求;二、驳回原告付绍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40 元,公告发布费 690 元,均由原告付绍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