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扶万江,谭爱明,夏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35民初56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爱明:本院受理原告扶万江与被告谭爱明、夏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5民初568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谭爱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扶万江借款本金7万元,及截止2021年8月15日的逾期还款违约金8534元,2021年8月16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以7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继续计算至借款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扶万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64元,减半收取882元,由被告谭爱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