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重庆诚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百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云阳新世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35民初296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市南岸区百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诚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南岸区百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云阳新世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5民初29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重庆市南岸区百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诚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代缴税费553321.00元,并从2021年4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70.00元,由原告负担2837.00元,由被告负担9333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