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霞,胡忠诚,胡婷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235民初6219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235民初6219号 重庆市云阳县外郎乡外郎村7组50号胡忠诚:本院受理原告陈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2、判决婚生女胡婷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结付抚养费一个月15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16: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