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令,徐德燕, 九龙坡区杨家坪圣彩广告材料经营部 ,巫山县金笔广告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1997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巫山县金笔广告经营部、朱令、徐德燕:本院受理的原告九龙坡区杨家坪圣彩广告材料经营部诉你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渝0107民初19974号,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20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