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夏于强,秦华军,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远胜建筑模具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240民初4190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夏于强:本院受理(2021)渝0240民初4190号原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远胜建筑模具租赁站与被告夏于强,秦华军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