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万芳,李兴华,李春蓉, 重庆市嘉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240民初336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市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黎万芳、李兴华,李春蓉与被告重庆市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嘉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1)渝0240民初336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