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巍,王小红,谭春琴, 安龙县鑫鼎设计装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240民初3360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龙县鑫鼎设计装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谭春琴: 本院受理原告崔巍、王小红与被告安龙县鑫鼎设计装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谭春琴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1)渝0240民初336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