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勇,马太平, 重庆金亿嘉建材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渝0240民初3834号
案由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2021)渝0240民初3834号重庆金亿嘉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勇诉被告重庆金亿嘉建材有限公司、马太平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5: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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