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友祥,邓棚文,李东杰,林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丰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棚文、李东杰、林腾:本院受理原告邹友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丰都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