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亚平,余亮辉,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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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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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亚平、余亮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