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小平,隆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30民初201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隆平:(丰都县树人镇大柏树2组324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平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0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