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鹏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30民初235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鹏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0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