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静,丁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55民初882号 |
案由 |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洋桥镇洋桥村委会向北村50-0101号丁跃:本院受理原告龚静诉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1)渝0155民初8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