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峰,高晓红,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22民初2255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晓红:本院受理丁峰诉你、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22民初2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