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非,王景惠,刘晓杰, 吉林省吉商担保有限公司 ,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慈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282民初25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吉林省吉商担保有限公司、韩非、王景惠: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刘晓杰、海南慈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吉0282民初25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