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景惠,韩非,刘晓杰, 吉林省吉商担保有限公司 ,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慈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吉0282民初25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吉林省吉商担保有限公司、王景惠、韩非:本院受理(2021)吉0282民初257号原告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刘晓杰、海南慈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