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玉林,刘兴华,刑会杰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吉0184执258号,(2020)吉0381民初91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兴华、刑会杰:申请执行人李玉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吉0184执258号执行通知书以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2020)吉0381民初914号民事判决书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强制履行。 |
刊登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