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党磊, 铜川印台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党磊:本院受理原告铜川印台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党磊(xxxxxxxxxxxxxxxx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明白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济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