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桂华,张斌斌,李洪伟,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宁裕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寿光市联昊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16民初5445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田桂华、寿光市联昊物流有限公司、张斌斌、济宁裕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洪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16民初54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