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文朝,第三人-, 海盐申港饲料有限公司 ,上海拓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文朝、上海拓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盐申港饲料有限公司诉被告熊文朝、第三人上海拓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