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晓颖,潘晓宁, 宁海爱晚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76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海爱晚建设有限公司,潘晓宁:本院受理金晓颖诉宁海爱晚建设有限公司,潘晓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7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漕立案庭(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