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聂大军,熊时伟, 钟祥市福利建筑装璜工程公司 ,湖北博皇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8民终881号,(2021)鄂08民终881号之一,(2020)鄂0881民初147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博皇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聂大军与被上诉人熊时伟、钟祥市福利建筑装璜工程公司、原审被告湖北博皇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鄂08民终881号裁定及(2021)鄂08民终881号之一补正裁定:撤销钟祥市人民法院(2020)鄂0881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钟祥市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