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来付,夏天星, 湖北甫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甫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宋来付、夏天星: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钟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