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伦保,严永兰,董峰,董伟,董倩,周华起,邱静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严永兰、董峰、董伟、董倩:本院在执行周华起、邱静与严永兰、董峰、董伟、董倩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内容为:被继承人董伦保位于吴店镇皇城路73号东单元六楼共七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一套单元房、位于吴店镇皇城路73号座南朝北两间门面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评估价为54.8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