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胡平,陶自成,彭俊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法院
内容
胡平、陶自成:本院执行的彭俊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对你名下位于枣阳市万象城G区109号的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751097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鄂睿强司评(2021)第012号房地产司法评估报告书,若对此价格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即视为送达。我院将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变卖用以清偿债务。
刊登日期
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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