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刚银,丁维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82民初61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维术:原告王刚银与被告丁维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82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