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华, 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82民初49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华:本院受理的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82民初4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份,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