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士清,李华军,刘代成,代启桂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华军、刘代成、代启桂:本院受理的谭士清与李华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李华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谭士清申请,本院依法委托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登记所有权人为刘代成、代启桂的位于当阳市育溪镇胜利村二组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号:育溪00002053、育溪00002052)予以评估,房地产总价为75.0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