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国梁,缪平, 黄冈市金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黄梅瑞金制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梅瑞金制衣有限公司、湖北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胡国梁、缪平:本院受理原告黄冈市金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公司长期无人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