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东,刘成波,陈春杰,黄润明,吴津缘,杨光淑,廖仙祥,马培芳, 重庆玉山建材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02民初678号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培芳: 本院受理原告吴东、刘成波、陈春杰与被告黄润明、吴津缘、杨光淑、重庆玉山建材有限公司、廖仙祥、马培芳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2民初678号民事判决书、(2021)渝0102民初67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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