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正,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正: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诉被告彭正信用卡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天(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五人民法庭(原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